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学院制度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制度 -> 正文

经济学院就业促进奖励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经济学院就业促进奖励方案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投身就业工作,将就业工作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经济学院就业水平和质量,助力专业建设和学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旨在奖励学院就业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奖励范围包括经济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及业务关系在经济学院的教师。

第三条 奖励经费由学院创收经费支出。本着“量化评定、总额控制,以点带面、宁缺毋滥”的原则,就业促进奖励额度上限为2万元/年。

第四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就业促进奖励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条 健全领导和工作体系。成立经济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和书记为工作总负责人,副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毕业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各系系主任和教师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导师为成员。在分工上,毕业年级辅导员协助副书记做好本年级整体就业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负责各个专业的就业督促,系主任和教师党支部书记主抓所在专业就业工作,班主任作为每个班级就业工作具体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作为所指导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第六条 针对全体教工的奖励办法:

鼓励全院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指导、社会实践指导、大创指导、论文指导等方式促进学生积极开展就创业活动。对于提供有效就业信息、精准推荐学生工作岗位并由此解决学生就业的,每解决1名学生就业给予100元奖励。本条奖励对象不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毕业年级辅导员和就业专项负责辅导员本条款与其他奖励条款可以叠加。

第七条 针对辅导员的奖励办法:

毕业年级辅导员和就业专项负责辅导员如超额完成学校确定的学院当年就业率和签约率任务,奖励相关辅导员每人1000元。

第八条 针对毕业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的奖励办法:

截至8月30日,毕业班班主任所带班级签约率达到70%,班级就业率达到90%,奖励班主任个人500元。

截至10月30日,毕业班班主任所带班级签约率达到80%,班级就业率达到95%,奖励班主任个人500元。研究生导师所指导学生就业率达到100%,奖励导师一次性300元。

第九条 为了就业信息公开、透明,每周分专业、班级、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更新就业数据,公布在经济学院网址和学院公告栏上。

第十条 学校就业相关奖励办法:

完成学院就业任务的毕业班班主任(就业任务完成是指:达到当年就业率和签约率指标要求、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全部就业),就业工作结束后,每人奖励1000元。参加西部志愿者、村官(含外地)、应征入伍等国家推动就业项目的学生总比例最高的班级,班主任奖励500元。如学院在就业工作考评中,获得学校就业先进单位荣誉及奖金2万元,或者就业单项奖荣誉及奖金5000元,将对参与就业的相关人员追加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外制定。

 

2020年3月31日

 

备注:

1.签约率指上研、出国、签三方协议、签劳动合同的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就业率指签约人数以及参军入伍、用人单位证明、自由职业、创业毕业生(即所有落实去向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

2.第六条教师提供的有效就业信息必须在具体负责就业专项辅导员处登记并注明所推荐的学生


分享: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电话、传真:010-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3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
电话:89534208
邮箱:bwu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