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学院领导与党支部间的联系,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经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目标,着眼于夯实党建基础、促进作风养成、密切联系群众、健全长效机制。
二、对口联系安排
每位学院领导固定对口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关心指导该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领导对口联系安排如下:
于冠华书记联系金融学专业学生党支部;
张国胜副院长(主持工作)联系证券与期货专业学生党支部;
毛文富副书记联系经济学专业学生第一党支部;
原玲玲、刘崇献副院长联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党支部。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党员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以及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2.了解和分析党支部成员状况,总结党支部工作经验,帮助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党员队伍管理、民主评议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和督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通报学院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听取党员对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教学与科研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心学生,及时解决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1.每位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坚持和执行工作制度,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活动、指导工作每学期不少于1次,与所联系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2.党支部要主动与联系的学院领导对接,协调安排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指定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3.每位院领导要通过联系学生党支部,及时了解、掌握、解决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工作中收集到的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或者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五、本制度由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经济学院党委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