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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位老师:

现学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2012年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先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李石柱 王旭东

副组长:沈小静 翁心刚 王志鸣 赵凤琴 王文生

成 员:胡 伟 宋晓欣 刘耀京 许春燕 朱润辉

秦江萍 孙 杰 李彩丽 贡祥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主 任:赵凤琴

成 员:胡 伟 宋晓欣 刘耀京 许春燕 朱润辉

秦江萍 孙 杰 李彩丽 贡祥林 韩莹莹

二、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名额分配

全市高校共评选师德标兵10名,师德先进个人130名左右。市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比例以各高校工会会员总数确定。高校会员总数1000人(含)以下的推荐1名,各校自行确定1名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我校推荐师德先进个人1名(标兵)。

四、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在关爱学生、培养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深受学生爱戴。

4.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刻苦钻研、孜孜以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能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师生,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五、评选办法

1.单位推荐。各单位在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民主推荐产生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推荐名单应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校成立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同时召开以师德标兵候选人汇报为主要内容的评审会,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师德标兵人选。

3.表彰奖励。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市教育工会将推荐高校师德标兵参评2013年“首都劳动奖章”。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表格见附件),于 2012年6月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10323029@126.com

联系电话:89534465

联 系 人:张建宝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党总支

2012年6月6日


temp_120612201553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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