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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文件和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往届已开题但未完成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具体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安排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于6月9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四、检查工作程序

1.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成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校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组成,组长须由教授来担任。  

2.研究生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签署意见后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  

3.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  

4.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5.中期检查结束两周内,学院须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一份,《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提交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联 系 人:陈珊  

联系电话:89534284  

联系地址:崇德楼616室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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