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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7-03-16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经济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的安排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

地点:经济学院会议室人文楼516

 

二、评议专家与答辩学生名单

评议专家:李宪铎(教授)、张冬梅(教授)、王德河(副教授)、尹德洪(教授)、洪岚(教授)、单磊(副教授)、杨菁(副教授)

答辩学生:刘双河(产业经济学)、鲁柏杨(产业经济学)、黄洋华(金融学)、刘志翔(金融学)、张歌(证券期货)

 

三、答辩相关要求

1、答辩前要求:

所有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务必在答辩前按时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

备注

3月19日  

答辩论文(电子版,隐去导师信息

“学号+姓名+题目”命名,发送到wangbeibei072@163.com  

3月21日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导师签字)  

提交到人文楼523办公室  

3月21日  

答辩论文装订版7本(隐去导师信息

提交到人文楼523办公室  

3月21日  

答辩PPT(不少于20分钟,隐去导师信息

“学号+姓名+题目”命名,发送到wangbeibei072@163.com  

2、答辩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  

(2)每位学生演示幻灯片进行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3)每位学生针对评委老师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回答。  

3、答辩后要求:

(1)答辩通过的学生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纸质版),答辩通过10天后提交;  

(2)答辩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定稿(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版),答辩通过10天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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