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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为促进学生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 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注意不得有补考记录。

5.体育成绩优良,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

6.若有校级学生干部任职,需出具证明,明确姓名,工作部门及任职时长(截止到2022年8月之前),证明需要相关负责老师签字确认。所有院级任职干部均不需要提供证明。

三、报送材料

1、请参加评选同学入群

2、填写《国家奖学金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1),需要各班学委签字确认后,以姓名+学号方式命名,填写完毕发送在经济学院2021-2022国家奖学金群中。

3、竞赛获奖情况请参照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学科竞赛一览表》进行填写,所有竞赛获奖加分依据来源于附件2。

4、论文发表情况均需要提供录用通知,如果是知网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知网的截图,录用时间范围:2021年9月-2022年8月。

5、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校级干部任职证明请通过下方程序填写,具体加分项目请参照《经济学院基础综合分积分规则表》(附件3),《经济学院学生干部层级加分评定标准》(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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