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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届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经济学院推选2022届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长:党委书记 傅强、院长 张国胜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毛文富、教学副院长 原玲玲、

科研副院长 李晓庆

员:期证教工党支部书记 刘荔、研究生导师 车卉淳、辅导员 陆畅、辅导员 姚昊炜

责: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确定、评审组织及推选工作,评审工作组常设办公室在学院学工办。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22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申报条件

详见学校官网“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链接如下:https://news.bwu.edu.cn/info/1021/54182.htm

四、评审流程

1.学生本人自主申报(6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根据校网《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提示,下载填写《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并严格对应附件1中本人所填写六级成绩科研情况获奖情况事迹简介中所列示相关事项同步提交证明佐证材料(电子照片即可)。

2.资格预审及材料上报(61日中午12点前)。各班班委根据申请人、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填写本班《附件22022届优秀生毕业生汇总表》并将通过预审的申请人材料以班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40216107@qq.com,并同步在班群进行公示。逾期提交学院将不再受理。

3.评审及公示(63日前)。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市级及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对推选学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3日至65日。

4.上报学校(67日前)。学院将完成公示且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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