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党员发展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员发展 -> 正文

关于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抄袭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05-1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大学生党员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先进分子,应在政治修养、专业素养和社会实践方面起到榜样作用。2012年初,经济学院党总支要求每位学生党员和年度发展对象积极关注两会,围绕时事、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专业学习撰写研究论文。此举旨在:
       1、通过时事关切和论文撰写,督促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研究。
       2、发挥和体现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端正学风,引领学风,带动经济学院全体同学共 同营造诚信笃行的优良学风。
       然而,众多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敷衍了事,抄袭成风,严重背离了自身作为一名或即将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济学院党总支和各学生支部对研究论文的抄袭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自我反馈,经济学院党总支现将全体学生党员和本学期发展对象的抄袭情况进行公示。分类名单如下(具体论文见附件):
未抄袭或抄袭不到一半人员名单
第一支部:党员:刘叶舟、孙翠翠
发展对象:郝葳、梁伟超
第二支部:党员:张容、黄睿翔
发展对象:崔珊珊、赵欣怡、王小璐
第三支部:党员:贾耀东、李毅、孙路、刘磊
发展对象:杨月鑫、王帅尧、李文君
第四支部:党员:于哲、薛德敏
发展对象:无
抄袭人员名单
第一支部:党员:曹通、康汝馨、李晓彤
发展对象:崔文悦、郭潇莹、侯梦洁、胡可欣、林佩、马玉洁、苏思、万容钦、王佳培、魏爽、许管玥、严旭、张灵嘉、郑海洋、周丹
第二支部:党员:陈思、吉克何梅、薛辰、肖朴楠
发展对象:邓菲、封文雅、贾昀、李骅阳、李京云、刘杰、齐跃、孙璐昕、王丽源、魏莉、吴晗、肖纯、喻海娥、张凯、周怡君、邹晓刚
第三支部:党员:李庚、王晓颖、孟德跃
发展对象:胡鸣、姜思莹、孟凡颖、聂兴勇、彭瑛、王含章、王蕾、隗睿、辛楠、杨梦瑶、殷然、张梦然、张天一、赵怡然、周晶晶
第四支部:党员:丁娜、刘翼嘉、夏呈姿、牛琛
发展对象:蔡柯、陈圆圆、党登辉、高扬、李新焕、梁婧姺、刘海龙、欧阳静宜、潘春光、王江华、王潇、魏倩雨、闻雯、伍曼、张超、张强、张殊
       经济学院党总支对拒绝抄袭或对仅有少部分内容引用不规范的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表示真诚的感谢,感谢大家在抄袭成风的氛围中坚持诚信笃行的基本道德原则。同时,欢迎广大同学阅读他们虽不成熟但以诚信求实之态度撰写的习作,也欢迎广大同学对其加以持续的监督。
       经济学院党总支对抄袭或以无关论文敷衍代替的学生党员和本学期发展对象表示公开的批评,也欢迎广大同学“传阅”其抄袭或敷衍塞责之作。同时要求:其应在2012年6月10日前向各自支部书记重新提交一篇独立撰写、严守学术规范的研究论文。逾期未交或虽上交仍然存在抄袭情况者,如果是党员,如实记录到党员档案;如果是发展对象,取消发展资格。望各位互相传阅并慎重对待。下学期发展对象和25期高级党校学员本次暂不公示,但请自查自纠,要求同上。
       同期公示学长党员研究论文三篇(见附件),供参照其学术规范性和求真务实性。同期公示担任支部书记的老师的课程论文三篇(见附件),以示一视同仁地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如希望进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监督,欢迎直接前来系办索取支部书记们的全部论文。 

附件地址:点击下载

 

 


分享: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电话、传真:010-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3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
电话:89534208
邮箱:bwu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