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物院发〔2015〕88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版)》(物院发〔2017〕31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2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济学院组织开展2019级全日制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专业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3. 按学校研究生培养文件,达到了相关科研学术要求;
4. 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规定,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
5. 经导师审核同意。
(二)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论文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环节。未经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的后续环节。
请所有2019级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时之前将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要求删去论文中的学生和导师姓名、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情况、致谢部分)统一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以word版、PDF版各一份,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后发送至bwu_mf@163.com;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专业+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不按照要求命名,检测系统识别错误,责任自负)。
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学院于2021年4月5日前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位同学,学院将根据检测结果组织匿名评审及答辩工作。第一次检测重复率为20%-40%的同学,将在5月3日-5月7日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若检测结果小于20%(不含20%),视为通过检测,否则于半年后重新提交检测申请,最迟不超过一年。
(三)论文匿名评阅
经审查通过文字重复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低于20%),组织实施专家匿名评阅。匿名评阅具体事宜参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管理办法》。4月6日-4月20日完成第一批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5月8日-5月21日完成第二批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
(四)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
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附件5)。
2、答辩分组
根据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名次,按照成绩平均分布的原则分组。
3、答辩公示
学院于论文答辩前3天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含答辩主席及成员组成)、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在经济学院网站上公示。
4、答辩成绩评定与答辩委员会决议
学院将于5月24日-5月30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答辩委员根据答辩人答辩情况,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答辩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会评委给出的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上,视为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附件5)。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答辩材料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以下材料存档保存。
1. 答辩通过的学生评分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2. 附件6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
3. 附件7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表
4. 附件8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5. 附件9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答辩通过者修改后导师签字);
6. 附件10 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
7. 论文定稿WORD、PDF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89534909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写作要求》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修订稿)》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管理办法》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
附件7: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表
附件8: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9: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
附件10: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统计表
经济学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