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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2021级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各专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文件和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级学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本次论文中期检查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凡在读学生均须线下参加,预计在10月25-27日期间完成。

一、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1.检查前要求

所有在经济学院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的2021级研究生,包括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下设的各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下列材料到班级负责人,由负责人汇总后于1023日(周一)下午4:30前发至jjxykm@126.com,纸质版于1024日(周二)上午11:00前交至人文楼315韩老师处,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导师填写好评语并签字),一式五份;

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电子版、纸质版(导师手写签字),一式一份;

3.论文初稿,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

4.如果涉及题目变化,请同时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导师签署意见),一式一份。同时,需要附上变更后题目的开题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上导师需签署意见。

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请以“答辩序号.中期报告(检查表、初稿)-姓名-专业”来命名。答辩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2.检查过程要求

1)答辩学生需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提前拷贝好答辩PPT,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等待答辩;答辩正式开始时要先介绍一下自己的姓名和所学专业。

2)中期检查包含个人陈述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一般陈述6-7分钟,接受评委意见8-9分钟。

3)请答辩学生自行记录评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后期修改中期报告,并按评委要求进行回答。

4)最后一位同学答辩结束后,听从答辩主席安排,答辩学生统一退出答辩场地,答辩结果另行通知。

5)中期检查的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需要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一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仍不合格者延期至二次学位论文答辩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期检查后对论文题目做较大变更者,须重新组织开题。

6)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相关分组(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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