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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二级学科、研究生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文件和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17级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及物流金融专硕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级全日制产业经济学、证券与期货、金融学学术型、物流金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往届已开题但未完成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前要求   

所有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2017级研究生,务必在527(周一)上午12:00按时提交下列材料,导师签字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学院定于528日(周二)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材料名称

备注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2;纸质版,导师签署意见,一式五份)

请负责人按专业汇总好提交到人文楼523

电子版发送到jjxykm@126.com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3;纸质版,导师签署意见,一份)

论文初稿(一式五份)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中期检查答辩PPT(电子版,8-10分钟)

X+学号+姓名,以专业为单位,由负责人汇总发送到jjxykm@126.com

 

2.检查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

2)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8-10分钟的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

3)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解答。

3.检查后要求

1)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可根据检查小组意见,继续进行论文写作。并于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导师签署意见,一份)至专业学生负责人,由负责人汇总提交;

2)经检查小组审核后,论文题目及内容与开题报告略有变动,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3)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要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一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延期至二次学位论文答辩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期检查之后对论文题目做较大变更者,须重新组织开题

4)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三、检查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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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56

联系地址:人文楼523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

2019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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