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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一轮)

发布日期:2023-04-0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2023年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拟接受调剂考生的相关信息如下:

 

 

 

经济学院调剂工作将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一、调剂要求

1.初始成绩:学术型硕士,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金融专硕,单科分数线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总分≥354分;国际商务专硕,单科分数线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总分≥353分。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前两位代码均为“02”

3.学术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数学(农)可视为相同。我院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学硕型或专业型硕士的考生调剂,但不接受初试未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考生。优先接受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4.专业学位硕士(金融专硕):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仅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5.专业学位硕士(国际商务专硕):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仅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6.我院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具体流程

1.本批次调剂服务系统拟于46日零点开放,请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简称“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开通后第一时间登录、完成调剂信息填报,选择“北京物资学院”及相关专业(院校代码10037),其他调剂方式无效。本批次调剂自调剂系统开放12小时后,预计46日下午14:00开始顺序复试、录取。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制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名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学院将以复试比原则上不低于120%、按考生初始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具体流程:

1.考生登录“研招网”的“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2.我校接收到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后按相关规定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及时点击确认并按复试通知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各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多对一”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与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参加复试后,根据录取规则我校会发出“拟录取”通知;

5.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及时点击确认最终完成调剂工作。

注:以上流程环环相扣,考生需要1申请2确认,否则将无法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37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李老师:010-89534461

经济学院学硕招生办公室韩老师:010-89534656

金融、国际商务专硕招生办公室郭老师:010-89534909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政编码:101149

 

欢迎广大考生选择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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