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09-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名额有所改变,现做如下调整。
(一)名额:总计27名,其中07级9名,08级9名;09级9名
(二)申报资格:
1、 已通过2009-2010学年(即去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2、 2009-2010学年的加权平均分数(必修和限选)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 07和08级学生应在本年级本专业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三,如上述同学不符条件2,或上述同学主动放弃申报,名额不再顺延。
(三)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10月18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经济学院523办公室,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 本人2009-2010学年综合素质发展的简要介绍,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已申请的同学不用再重复申请,主要是07、08各增加一名学生,望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申请。
3、 经济学院奖助贷惩评定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经综合审核而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