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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5-11-0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2014级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说明

1.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再被评为一等或二等奖学金,获荣誉证书,且发奖金,本年级的一二等奖学金名额可递补。上述学生明细表上黄色填充标明。(三好生名额仍为5%,不可递补

2.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三好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正常参加各单项奖的评选,获荣誉证书,且发奖金(单项奖名额不可递补)。

32014学生获单项奖,不再做超过3(含3个)的发放奖金限制。

4.学生评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分配比例为每班1。评为14-15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增加当学年的校级“三好学生”、 “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各一人。(金融2班)

 

名额分布及评奖要求:

1.总人数235人,按照年级人数计算总名额

2.各项奖学金要求及占比:

一等奖学金:智育A,德育合格,其他有一项(含体育)为A。占比5%。

二等奖学金:智育A,德育合格,其他有一项(含体育)为B。占比10%。

三好生:在获得校级及更高奖学金荣誉的学生中选。智育A,体育B以上,其他有一项A,体测75以上。占比5%。

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分配比例为每班1。智育达B。

创新之星:智育C以上,创新创造A。占比5%。

科研实践先锋:智育B以上,科研实践A。占比5%。

竞技竞赛能手:智育C以上,竞技竞赛A。占比5%。

突出贡献标兵:智育C以上,服务贡献A. 占比5%。

请各位同学核对附件1中的奖学金获奖信息,如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疑问或者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请于11月6日下午4点之前至人文楼519办公室陆畅老师处反映。

请各项奖学金的拟获奖同学填写相应奖项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请班主任签字后交给各班班长,班长于11月10日前汇总交至人文楼519陆畅老师处

附件1:2014级学生奖学金公示
temp_15110417345684.xls

附件2;奖学金登记表
temp_151104173567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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