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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班团支书:

为增强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激发我校广大共青团团员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锐意进取、奋发开拓的青春力量,校团委特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1、优秀团员的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团员,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团员(研究生包含于所在学院内)。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

分为基层团干部和其他各级团干部。基层团干部以各学院、团工委等单位建立的基层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为主。

3、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范围

2022年9月及以前成立的团支部。

 

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主动,认真负责。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22—2023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5)认真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2022—2023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青年大学习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0%。

6)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2022-2023学年志愿小时数不少于20小时。

7)2022-2023学年共青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

 

2、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谦虚诚实,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3)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青年团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2022-2023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青年大学习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5%。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5)优秀团干部参评者须担任团干部满一年。

6)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22—2023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且各科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团支部前50%(含)。

7)基层团干部不得少于评选结果的50%。

8)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2022-2023学年志愿小时数不少于20小时。

3、优秀团支部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准确维护北京共青团系统。

2)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支部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6)及时完成支部对标定级工作,3星及以上可以参评院级优秀团支部,参评校级需对标定级4星及以上。

 

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团员的名额有51个、校级优秀团干部的名额有20个,校级优秀团支部的名额有3个。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报名参与评选需经过全班投票,总票数超过全班总人数50%,且有照片或截屏文件留档证明。

3.各班团支书组织评选院级优秀团支部,数量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学院推荐院级优秀团支部总数的30%为校级优秀团支部。

 

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各班团支书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评选细则。

3.评选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选,可与推优和团员评议相结合。

4.由班级推举出的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候选者须在支部大会上对上一学年团内工作进行述职,到会团员需对其进行评议,现场统计并公布票数,赞成票超过半数方可当选。团支部评议时请认真审核参评者的资格(成绩、青年大学习、志愿小时等)。 

5.支部大会记录、评议记录需与评选结果同时报送院级组织部。

6.评选过程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参加。

7.学院组织部审核评选结果,对于评选过程及结果存在问题的团支部,应要求其重新评选。

8.入选者由学院进行二轮资格审查及二轮展示评比。

9.学院组织部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学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10.院级组织部随机选取团支部检查、监督评选工作,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附件1)。

11.院团委组织部将抽查各班评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各班团支书。

12.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页、校团委网页、院级公众号公示

 

材料上交

将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七纸质版全部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20日晚7点至8点上交至人文楼115

将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的电子版于2024年3月19日打包命名为班级+优团优干优秀团支部上交至院组织部邮箱jjxyd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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