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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意见的通知》(京教研〔2017〕9号)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额申报7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申请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的要求,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经济学院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4月24日16:00,各位老师提交《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均发送至jjxykm@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要求:汇总表完成本学院的初审排序,汇总表须清晰列示本单位评审后的排序,不得出现同一序号多人的情况。并所列项目信息应与所提交的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注意事项

1.请务必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书。

2.本次申请需要网上填报,经学校评审确定向北京市教委推荐的项目后,项目负责人再进行网上填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56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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