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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及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京物资学院关于制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物院发〔201420号)和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暂行办法》(〔201419号)等文件的要求,请各二级学科责任单位组织各专业研究生于近日开展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一级学科责任单位组织其二级学科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二级学科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二级学科负责人具体实施。

二、资格审查

由二级学科所在单位组织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专业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2. 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开题、中期题目基本一致;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3. 按学校要求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

4. 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规定,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

5. 经导师同意;

6. 所有费用均已缴清,无其他不良记录。

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证券期货和物流金融各方向负责人应在20181029(周一)下午4之前,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请导师签字确认交至经济学院科研秘书办公室人文523),学位论文电子版“专业+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不按照要求命名,检测系统识别错误,责任自负),按照二级学科统一打包成1个文件,压缩发送至jjxykm@126.com

三、论文重合率检测

所有论文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通过重复率检测,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环节。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监测管理办法》。

四、论文评阅

经审查通过文字重复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专家匿名评阅。匿名评阅具体事宜参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管理办法》。

五、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学科统筹二级学科所在单位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委员会主席与成员,在答辩会之前需报一级学科责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六、答辩名单公示

二级学科所在单位负责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且应于论文答辩前3天将论文答辩日期、地点、答辩主席及成员组成报送研究生部审批。

七、答辩分组

二级学科所在单位负责答辩分组工作(见表1),答辩学生每组7-9人,若二级学科不足7人应与相近二级学科合并分组。若一级学科人数不超过10人,按一级学科进行分组。

若某一级或二级学科答辩学生分为二组以上的,根据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名次,按照成绩平均分布的原则分组。

1 硕士论文学科/专业列表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专硕点

学生人数

论文答辩组织单位

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

12

经济学院

产业经济学

3

国际贸易学

3

证券期货

6

物流工程

11

八、答辩成绩评定与答辩委员会决议

各学科须在20181221日之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答辩委员根据答辩人答辩情况,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答辩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且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会评委给出的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上,视为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具体细则见《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部备案。

九、各学院报研究生部存档材料

1.答辩结果统计表(EXCEL表格);

2.答辩通过的学生评分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3.论文答辩申请表;

4.论文定稿申请表(答辩通过者修改后导师签字);

5.论文定稿WORDPDF格式电子版。

十、联系人

相关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经济学院

刘玉奇

89534909

人文楼515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

注:待论文查重通过,确定可以参加答辩后,请填写附件2表,并请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学院科研秘书(人文楼523);待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按照要求修改论文,定稿后填写附件3表,请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科研秘书(人文楼523)。

 

经济学院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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