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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经济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次答辩的安排

、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

地点:经济学院会议室人文楼516

二、评议专家与答辩学生名单

评议专家:沈宏亮(教授)、王强(副教授)、唐伟霞(副教授)、潘建伟(教授)、刘荔(副教授)、陶冶(副教授)、朱才斌(副教授)

答辩学生:杨镓诚(金融学)、汪奇立(金融学)、王焕刚(金融学)、陈雷(证券与期货)、王惠颖(产业经济学)

三、答辩相关要求

1、答辩前要求:

所有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务必在答辩前按时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

备注

3月20日

答辩论文

(电子版,隐去导师信息

“学号+姓名+题目”命名,发送到jjxykm@126.com

3月21日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纸质版,导师签字)

提交到人文楼523办公室

3月21日

答辩论文装订版7本(隐去导师信息

提交到人文楼523办公室

3月21日

答辩PPT(不少于20分钟,隐去导师信息

“学号+姓名+题目”命名,发送到jjxykm@126.com

2、答辩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

(2)每位学生演示幻灯片进行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3)每位学生针对评委老师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回答。

3、答辩后要求:

(1)答辩通过的学生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纸质版),答辩通过10天后提交;

(2)答辩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定稿(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版),答辩通过10天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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