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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二辩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7-07-1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一、检查相关要求

1.检查前要求

所有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二辩的2015级研究生,个人务必在720日上午8-12点期间按时提交下列材料到人文楼523,导师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检查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在答辩当天携带学位论文的中间成果到场,如发表的论文、学位论文初稿(按照学校要求规范排版)等。

(2)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拷贝答辩PPT,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等待答辩;

(3)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8-10分钟的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

(4)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解答。

3.检查后要求

(1)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可根据检查小组意见,继续进行论文写作。

(2)经检查小组审核后,论文题目及内容与开题报告略有变动,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和修改的《开题报告》(人文楼523),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3)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要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一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延期至二次学位论文答辩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期检查之后对论文题目做较大变更者,须重新组织开题。

(4)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相关分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9534656

办公室:人文楼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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