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相关要求
1.检查前要求
所有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2015级研究生,务必在6月23日按时提交下列三样材料,导师签字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
2.检查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
(2)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8-10分钟的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
(3)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解答。
3.检查后要求
(1)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可根据检查小组意见,继续进行论文写作。并于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导师签署意见,一份)至班级班长,由班长汇总提交到人文楼523;
(2)经检查小组审核后,论文题目及内容与开题报告略有变动,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人文楼523),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3)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要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一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延期至二次学位论文答辩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中期检查之后对论文题目做较大变更者,须重新组织开题。
(4)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相关分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9534656
办公室:人文楼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