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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经济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决定对柴晓雨、方颖、李艳、闪小萌、谭纯、田博、夏林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予以认定。申请表详情请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7月14日-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经济学院刘老师反映。联系电话:8953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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