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经济学院评审并调整后的符合参评条件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已于11月1日公示后上报。经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本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有剩余。鉴于此,现推荐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但未入选学院建议名单的学生参加校级差额评选,补充名单公示如下:
21级:再努尔·阿卜杜热依木
22级:王吉琴
23级:曾蕾、张丰翔、布威再乃普·阿布力孜、孙健玲
共6名同学。
公示期自即日至11月10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联系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电话:89534933 。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差额评选工作。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