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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2020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及国际贸易学留学生硕士: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学院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9)、《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研究生院完成2023届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复率检测及平台匿名评审之后,组织开展本次2023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于428日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分组安排予以公布,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要求本人和导师亲笔手写签名,不允许使用电子签,特别强调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务必是经过导师同意提交的。

2.《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附件4)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要求学生本人填好三项表头信息后再打印纸质版,电子版以“小组答辩序号+学号+姓名+评分表”命名。

3.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修订)》(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写作要求》(附件2)撰写的论文电子版(word版、pdf版)各1版,均以“答辩序号+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纸质版3份,注意标注并保存好本次论文答辩版本。

4. 请填写好《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附件5)第1页的全部信息,以“答辩序号+专业+学号+姓名+决议书”命名电子版,打印1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

5.如果论文题目与中期题目不同,需要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说明表》(附件6),注意表内本人及导师签字均需要手签。附件6只有题目与中期答辩后题目不同的同学需要提交。

6.待答辩结束后,通过答辩的同学们需要按答辩评委的意见继续修改完善论文稿,并于512日(周五)前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附件7),并写明存在哪些问题,做了哪些修改,每位同学均要求一一列出具体条目填写,同时本人及导师签好姓名提交学院备份。

7.与定稿申请表一同提交的还有最终版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word版和pdf版各1版,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打印版,要求封面、目录、独创性声明、致谢等都齐全,左侧装订成册。

8.独创性声明(附件82份纸质版,本人及导师均手写签名,1份单独提交学院,1份装订在论文终稿中。

请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委统一将1-5项材料纸质版于427日中午12前提交至人文楼315室,将按要求命名的电子版整理好发至jjxykm@126.com,下午需要提前发送给答辩委员。

6-8项材料最晚于512日提交至学院上述指定办公室及指定邮箱。

二、答辩要求

1.答辩顺序按照分组中的顺序,请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拷贝本人答辩ppt到电脑上,以答辩序号+姓名命好名。

2. 学生正式答辩前,应介绍本人姓名、专业、论文题目,每位同学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包括个人陈述及回答答辩委员问题两个环节。

3.留学生进行线上答辩时,在陈述及回答问题期间均需打开视频,开启共享屏幕进行汇报,答辩结束后及时退出共享屏幕。

4.请答辩学生自行记录评委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建议,按照答辩主席的要求进行准备,陈述听从安排再上台回答问题。答辩后期还需要继续修改完善论文,并于限定日期提交论文终稿。

5.最后一位同学答辩结束后,听从答辩主席安排,统一退出答辩室,等答辩委员会做出决议后,再通知大家返回答辩室,由答辩主席宣读答辩评委会决议。

6.答辩结果要求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打分大于等于60,同时平均分大于等于60,才视为答辩通过。答辩不通过的,可以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且一年内只有一次重新申请答辩的机会。

三、分组安排

 

 

 

经济学院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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