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京物资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以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办法》(物院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三年制学硕研究生及导师为经济学院的留学生开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质量原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决定着论文的研究方向和质量。研究生及其导师应对选题及前期准备工作有充分的讨论和评估,专家考核评议组应认真负责、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2.应用原则。学硕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所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3.可行性原则。开题论证要考虑从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拟解决的重点难点及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防止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开题对象及时间地点:
1.经济学院2021级三年制学术硕士及2021级留学生(导师为经济学院教师)硕士所有在读硕士研究生。
2. 2023年4月11日-13日之间。
3.开题考核前3天将上网公示开题考核日期、地点及评议组主席及成员组成。
三、开题考核的组织协调
1.2021级学术硕士及留学生研究生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原则上由责任学院组织完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科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应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学科负责人选聘及管理办法》要求,对开题的学术规范、开题评议标准进行统一,做好学位论文管理与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等工作。
2.开题考核的组织单位应当组织评议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考核,开题考核评议组成员应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评议组主席由校外具有教授职务的专家担任。开题考核评议组对研究生的选题方向、可行性、应用性等内容严格把关。责任学院应当对专家的学术水平、科学道德进行把关。
3.学位论文开题考核采用导师回避制度。研究生在开题考核过程中必须隐去导师相关信息。
4.开题考核前,各专业研究生应将《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五份、开题评议表(填写好姓名及论文题目)一式五份和导师签字同意的《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申请表》提前交至学院指定老师处,方可安排开题考核。国内学术硕士请下载附件1资料包,留学生硕士请下载附件2资料包。
5.开题考核包含个人陈述及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核评议组可根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质量以及临场表现提出适当的修改建议。
6.完成评议考核后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研究生。
四、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应与所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论文题目不得相同;论文题目一旦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题目且变动较大,应于规定日期内重新开题。
2.研究生在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大量研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按规范呈列所研读的文献目录,国内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3,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2。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近五年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30篇。
3.开题报告应阐明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拟解决的重点难点、创新之处及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4.开题报告正文部分的书写格式应按要求排版,保证报告的整体规范、美观。
五、开题考核的成绩
开题考核的成绩以百分记,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且至少三分之二的评议组专家即4人给出的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成绩60分以下者,需在一个月内向学院提出重新开题申请,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次开题考核申请表》和《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经学院批准后组织进行。仍未通过者,不得进行论文工作下一环节。详见《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
六、资料整理
开题环节结束后,学院会将开题申请表、考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分组安排及成绩、开题考核情况汇总表整理完善保存,以便后续备查。开题通过的学生,还应于一周内按照专家意见建议进行开题报告的修改,并提交导师签字的开题报告修改版到学院。
七、其他
拟参加本次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的研究生应缴清本阶段研究生培养的所有费用(学费、住宿费等)。
经济学院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89534656
国际学院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69521722
附件1:学术硕士开题资料包(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表、开题评议表、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二次开题考核申请表)
附件2:留学生硕士开题资料包(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表、开题评议表)
经济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