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学院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 -> 正文

关于经济学院2021级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文件和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2021级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级未参加答辩及第一次未通过中期检查答辩的全日制金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具体见附件1

所有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2021级研究生,务必在110日(周二)上午1000前按时提交下列材料,导师电子版签字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学院定于111日(周三)上午8:30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

1.中期检查(二辩)共设两个小组,每组成员由校内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组成。

2.提交材料包括:

1)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导师电子签名);

2)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电子签名);

3)电子版学位论文初稿;

3份文件分别以“学号+姓名+中期报告/检查表/初稿”的方式命名。

3.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如学位论文题目发生变化,研究生还须在中期检查(二辩)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附件4)至bwu_mf@163.com邮箱,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部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4. 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会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8分钟自述,汇报报告上次中期答辩之后修改的情况(如未按照答辩老师意见修改需要说明原因)、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回答。

5.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须本人提交纸质申请,须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6.开学后,各位同学请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手写签字后交至学院。

材料名称

备注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导师签署电子版意见)

请各位同学提交的材料,由负责人统一收齐,最迟于110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bwu_mf@163.com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签署电子版意见)

论文初稿

三、检查分组安排



经济学院

 


分享: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电话、传真:010-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3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
电话:89534208
邮箱:bwu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