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学院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院 -> 正文

关于经济学院2021级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文件和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现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2021级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级全日制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以及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并计划于2023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在籍全日制金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具体见附件1

所有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务必在1219日(周一)上午9:00前按时提交下列材料,导师电子版签字后方可参加中期检查。学院定于1220-21日(周二、周三)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共设11个小组,每组评委由校内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教师构成。

2.提交材料包括:

1)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导师电子签名);

2)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电子签名);

3)电子版学位论文初稿;

3份文件分别以“学号+姓名+中期报告/检查表/初稿”的方式命名。

3.确认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如学位论文题目发生变化,研究生还须在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动申请表》(附件4)至bwu_mf@163.com邮箱,详细说明原因,以供研究生院备案;变动较大者,须重新进行开题。

4. 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答辩会场,按分组名单先后顺序进行答辩;每位学生向检查组做8分钟自述,汇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的一致性、主要内容、进度情况、目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每位学生针对检查组专家的问题,按要求进行回答。

5.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进行评议后,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要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整改,一个月内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延期至二次学位论文答辩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检查,须本人提交纸质申请,并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批准,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一起进行中期检查。

6.开学后第二周,各位同学请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手写签字后交至学院。

材料名称

备注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导师签署电子版意见)

请班级负责人汇总好同学提交的材料,最迟于1219日上午9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bwu_mf@163.com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3;导师签署电子版意见)

论文初稿

三、检查分组安排(也可见附件)

 


 

 

 

 

 

 

经济学院

2022年12月16日


分享: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电话、传真:010-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3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
电话:89534208
邮箱:bwu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