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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0-04-25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就加强和改进北京高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把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是高校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大举措;是以党建为核心,在大学校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高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促进高素质人才健康成长,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做出贡献。
   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质量保障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基础上,使在校本科生党员数占本科生总数的比例稳步提高。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党支部发挥作用保障机制。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支部发挥作用、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原则,科学设置和调整学生党支部,努力实现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明确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改进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建立学生利益表达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
   二、着力加强培养和教育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追求进步的良好环境。要努力形成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优势,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使之成为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又一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教育和早培养。高校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在新生中形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良好氛围。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同步开展入党教育,让学生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系统培训。建立和完善校、院(系)两级党校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通过院(系)党校培训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提高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校级党校培训班,要重点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培训和研讨,帮助积极分子解决深层次的理论和思想问题,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对学校政治理论社团和班级马列小组的指导,并为积极分子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尽快成长起来。
   三、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规章制度,保证新党员质量
   要结合大学生的特点,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落实联系人制度。党组织要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向周围群众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坚持培训制度。党组织要对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累计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资料,并做好辅导。
   坚持“推优入党”制度。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 使“推优”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
   严格政审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政治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了解,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坚持公示制度。在支部发展大会前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党支部拟讨论接收公示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定;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及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    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逐步推行票决制度。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反映真实意愿,加大把关力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逐步推行投票表决的制度。
   建立谈话制度。党委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逐一谈话,做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谈话一般由院(系)党委(党总支)委员、组织员来进行。
     四、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明确教育目标。大学生党员要成为青年学生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的楷模;要成为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的威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榜样;要成为不断进取,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培养创新能力、敢于迎接挑战的先锋;要成为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骨干。
   加强党员教育。倡导“分层次、有重点、多角度、促成长”的培训教育理念。对大学生党员,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认识,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高中入党的新生党员,还要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增强党员意识教育上;对于毕业生党员,要从创业敬业、文明离校以及步入社会后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等方面加强教育。
   严格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等,坚持和完善大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搭建实践平台。要结合高校实际,鼓励大学生党员从服务群众、发挥作用出发,积极参与学生班级、社团、学生生活社区以及网络虚拟群体等领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可以选派思想成熟、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学生公寓管理员等。鼓励并引导大学生党员走出校门,到基层中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在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长才干。
   健全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可以定期开展“党建创新优秀支部”、“优秀主题党日活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等校、院(系)两级评优活动。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渠道,开展学习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把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学生的利益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帮助和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大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努力实现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的工作目标。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本科生班级应及时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较多的院(系)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班级、专业或学科建立党支部,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可由本班级或同一专业、学科的党员担任,本科生高年级党支部书记一般可由本班的党员担任。本科生低年级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党员班主任担任,也可由研究生党员、高年级本科生党员担任。
   高校党校要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通过报告会、讲座、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水平,增强党支部书记的使命感和光荣感。
   创新支部活动的方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积极拓宽支部活动领域、丰富支部生活的内容,加强与教职工党支部、社会基层党组织横向联合开展活动,使党支部活动的方式表现出创新性、形式呈现出多样性、过程突出互动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党支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生活会要做到严肃庄重、中心突出,要注意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保证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增强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党支部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要主动了解学生党员的需求,结合学生成才、学术交流、职业规划、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活动的吸引力,使党的组织工作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广大党员所接受和喜爱。
   六、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大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协同配合,院(系)党委(党总支)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高校要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出规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学生党建工作的任务,建立和完善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工作的评价体系;设立党建基金,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创新研究,调动广大学生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各高校要建设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并重视和加强队伍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院(系)党委(党总支)成员、组织员、大学生辅导员、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司其职,党员班主任、党员研究生导师和广大党员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高校党委要着力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的专兼职组织员。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事业,熟悉党建基本理论和政策,原则性强的专职党政干部、党员教师或离退休同志进入组织员队伍。同时,加强组织员队伍的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组织员的积极性。党委组织部要配备一至两名处级专职组织员,院(系)党委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组织员。专职组织员享受实职待遇。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并根据工作任务量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改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高校要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要加强校、院(系)两级党校建设,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网络党校、电视党校,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高校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不断增强党校的影响力和教育效果。要保证大学生党支部的活动场所,改善党建工作队伍的工作条件,确保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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