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现将2023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网上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及其流程通知如下:
一、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按照学生团员转入团组织所在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种:
转入京内的学生团员,可通过转入团组织添加团员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并标注毕业去向,各级团组织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转至京外的学生团员,在线上系统手机端“我的组织”中录入转入团支部信息(支部名称为组织全称)并标注毕业去向,如组织全称无误由北京团市委将学生团员转入申请传送至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团组织,再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智慧团建”系统操作要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转入广东、福建的同学应先与转入团组织取得联系,完成该省份的团员报到工作,最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转出京外申请)。
2023年毕业团员在系统中进行团组织关系转移时完成毕业去向的标注。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通过团员个人申请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添加团员的方式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注意,中央及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全国民航等均属于京外序列,需遵循“京外工作”的团组织转接流程。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升学的毕业生团员要将自己的团关系转到新学校的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团支部账号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进行“参军入伍”转移操作。涉密单位同由团支部账号进行“涉密单位”转移操作。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如以上目标团组织未接入线上系统或未及时建立接收团组织,则需如实填写附件1说明情况。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三毕业生团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自行在系统中申请转出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物资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组织ID:3005678)。
6.上述情况的学生团员中,第2、5项(升学、出国(境)学习)提到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标记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均标记为“工作”。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均标记为“其他”请务必实现毕业学生团员100%标记。
二、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流程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2。
(1) 若仍有未注册登陆北京市共青团系统的团员,务必注册登陆,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按照“北京共青团”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二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等流程
(2)所有毕业生团员核实确认接受团组织全称,填写《附件一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电子版。
(3)出国在填写《附件一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基础上,同时填写《附件三毕业生团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
(4)团组织关系原则上线上接转,确实需要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填写《附件四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即日起,督促所有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进行系统操作转接申请,截止到 7月30 日前,要实现100%系统内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6)所有相关附件表格,均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jjxydzzb@163.com,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生团员截止日期为 6月5 日。发送时标题注明“学院-团支部-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关系转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