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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毕业论文答辩日期提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5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关于2010级毕业论文答辩日期提前的通知

经济学院2010级毕业生及各位论文指导教师:

接教务处通知,要求2010级毕业论文答辩必须在51718日之前完成,故经济学院将原制定的答辩日期由原来的52425日更改为51718日,请各位指导教师和2010级毕业生按照新的答辩日期准备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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