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本科教学建设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近期学校组织各院部开展了2011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原“2011年校级教学质量提高经费专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形式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集中评审项目和自主评审项目)由院系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各单位应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针对项目立项时设定的预期研究目标得出鉴定结论,并将评审结果在院部内公示,对必要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并反馈至各项目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一)结项时间
各院部须尽快完成结项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6月1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需要汇总提交的材料
1.院部针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规章制度
2.各项目结项情况及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3.推荐优秀项目成果材料(无数量限制)
三、经费拨付办法
1.结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和项目数向各单位拨付剩余经费,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可将经费总数的5%设立为管理费,用于各类项目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2.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调研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费(不超过10%)、耗材,不能有劳务支出,各项比例应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安排,并应符合财务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所有经费需在2012年9月28日前执行完毕,未实施经费不再结转。
3.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结项的实际情况,明确经费资助的标准,确保专款专用。对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对成果突出的项目可在经费批复总额度下适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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