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经济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负责人代表、导师代表等组成,接受上级领导与监督,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本院各专业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复试工作量确定所需设立的复试工作小组数量,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在岗在编教师参加复试,组成若干工作小组。
二、考生成绩要求及复试人员确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进入经济学院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
学硕: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金融专硕: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国际商务专硕:达到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二)申请调剂考生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金融专硕和国际商务专硕按照调剂批次相关通知为准。
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前两位代码均为“02”。
学术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数学(农)可视为相同。
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学院将根据其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契合度以及政策加分等因素,综合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以学院通知和系统确认为准,具体复试名单按学校规定予以公布。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无故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平台与考核内容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方式,线上复试采取中国移动“云考AI”( 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具体参照学校“方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可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责任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各责任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试,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经济学院官网后续公布通知为准。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各项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按如下公式核算最终成绩:
一志愿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70%+非外语复试笔试成绩×9%+非外语复试面试成绩×12%+外语复试成绩9%;
调剂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70%+非外语复试面试成绩×21%+外语复试成绩9%
其中,各类加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考生提前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复试成绩和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五、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30,面试时间为13:30-17:00。
2.调剂考生
调剂考试,自“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 4月8日开通后,根据考生申请及初试成绩情况组织复试,具体以调剂系统内复试通知为准;如果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会通过调剂公告向社会公布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六、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考试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携带材料至学校;调剂考生需提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的指定邮箱:jjxyzstj@126.com;金融专硕的指定邮箱:bwu_mf@163.com;国际商务专硕的指定邮箱:bwu_mib@126.com)。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一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首页与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复试
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其中调剂考试还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并接受到复试短信通知且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考生自复试结束后,可陆续至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bwu.edu.cn/)和学院网站查询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也可致电研究生院以及经济学院进行查询。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详见后续通知。
七、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要求及《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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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