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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认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1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下学年(2017-2018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工作开始了,有需要申请的同学,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类型一:

非京生源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

二、《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困难生信息收集表》


类型二:

北京生源

一、北京学生如有以下三证之一,提交交三证之一的复印件可优先认定。(三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没有三证的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如需开学后申请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则此项为必需)。

二、《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困难生信息收集表》


注意:

一、请所有有意申请的同学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文件中有填写要求及模板,请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二、证明上面的公章必须是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村委会和人民政府的章不行


三、证明开具的时间必须是2017年度。如提供《低保》证明,证件需在2017年有效


四、《北京物资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陈述理由等内容由本人填写,民主评议及评议小组意见、组长签字,由各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


五、以上材料,除《困难生信息收集表》外,务必于开学后一周内,交至人文楼519姚老师处,《困难生信息收集表》需2017710日——14日间交至姚老师处,任何疑问请拨打010-89534306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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