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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办理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12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減免工作开始启动,请各班级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物院发〔2021〕23号)认真做好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通过学生管理系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平时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核实,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在班级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提出建议减免等级,签署意见。申请流程与相关细则如下:

1. 相关表格:

①北京物资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

②2023-2024学年申请减免学费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2. 评定流程:

*学生层面:

一填写减免学费申请表;

一在学生管理系统里面申请减免学费,附件为家庭经济情况相关材料上传;

一申请表和系统填写截止时间:11月13日中午12点。

*班级层面:

一爱心委员收齐申请学生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和基本情况表(附件2)。

*学院层面:

一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在班级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況提出建议减免等级,签署意见。

3. 申请条件:

*申请减免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团结同学;

(四)能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基本生活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经学校审核,本人和其家庭确实无法筹集学费。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一)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抚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二)父母伤亡,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三)父母残疾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四)其他按国家、北京市政策规定应予以减免学费的情况;

(五)其他有特殊困难符合减免条件者。

4. 减免标准

(一)每学年初及新生入学时对部分特殊困难学生适当减免学费。学费减免每学年审批一次,仅限于减免当年学费;

(二)减免比例有两种:全部减免、1/2减免;

(三)享受学费减免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3%。

5. 不予减免情况: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和学院可以不予减免

(一)留级、降级和退学试读者;

(二)平时铺张浪费,有酗酒等不良习惯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者;

(三)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原因引起的学习、生活困难者;

(四)在申请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中有不诚信记录者;

(五)上一学年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在确定减免资格之后的一年内受纪律处分者,当年不得向学校申请下一学年的学费减免。

6. 需要上交的材料:

爱心委员收齐申请学生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 和基本情况表(附件2),文件夹请以年级+班级命名,发送到邮箱:a_fuleer@qg.com。

7. 时间节点:

申请表和基本情況表电子版和系统填写截止时间均为:11月13日中午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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