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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推动学校“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我校日前已启动了2012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在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拟开展正式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和《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切实加强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准备工作,学院内评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学院的专业特点,与国家和北京市高等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展的方向一致,特色突出,目标明确,举措得力,成效显著。

2.拟申报项目须经过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检查,鼓励基于多年教学改革实践积累而成的,且有利于推广和借鉴的成果。

3.项目申报时应注重资源的整合和团队的组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同时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不能超过1项;作为非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

4.文本撰写应规范,支撑材料应完整。

二、2012年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单位优选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校级评审(可在预申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调整),学校将通过评审认定“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成果奖”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颁奖,同时按照北京市教委下达限额从优推荐参加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人文楼211),逾期不予受理,预申报阶段的材料可全部取回。推荐材料的填报应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材料清单:1、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

     2、北京物资学院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一式三份)

     3、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4、申报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须发至信箱:jiaoyan@b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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