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今天是:

经彩团学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经彩团学 -> 正文

关于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一、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

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是在全面评价学生各项素质基础上,为奖励成绩优异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而设置的奖项,获奖者授予“北京物资学院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并发放奖金。具体参评要求如下:

1.名额不超过学院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

2.学年智育加权成绩达到A等,五项核心素质积分等级均在B等及以上,积分总分等级达到A等;学生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60分)及以上;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交叉培养”学生不参加此奖项的评定。

二、学业优胜奖学金

1.一等学业优胜奖,智育加权成绩9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3%,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2.二等学业优胜奖,智育加权成绩8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10%,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学习进步奖,智育加权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比上一学年的智育加权成绩提高15分以上。

三、“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

1.“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奖励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

2一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校“交叉培养”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3%,二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校“交叉培养”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校“交叉培养”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20%;

3.一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排名专业前10%,二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排名专业前30%,三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排名专业前50%: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均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

四、科研创新奖

1.智育加权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2.综合素质培养计划中核心素质“终身学习与创新精神”中“创新行动计划”和“创业行动计划”两模块学年积分之和排序学院年级前5%,且至少在评奖学年完成下列科研创新活动之一:

参加经教务处或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正式发表科研论文;

参加经科研处认定的科研项目(科研系统登记己结项)且排名前五;

参加经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认定的创业(创意)竞赛;

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分享: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电话、传真:010-89534211     京ICP备11026255号-3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
电话:89534208
邮箱:bwujj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