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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级证券期货专业实践周实训安排

发布日期:2011-06-13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位08、09级证券期货专业学生:
经济学院证券期货教研室根据本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从本学期开始对本专业学生的实践周教学安排进行改革,引入多家企业来校招聘,提供实践岗位,以期帮助同学们尽早了解和适应行业需求。
现将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具体安排公布如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1、2011年6月15日下午14:00,二教二号报告厅召开实践周集中招聘会,08、09级证券期货专业同学务必13:55前入场完毕。
2、北京期货商会、第一创业期货、银泰证券、长江证券、华西证券、新时代证券等企业简要宣讲,介绍本单位的培训内容和岗位需求。随后,每位同学结合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参与以上企业的应聘。
3、08级个别同学如有已在证券或期货公司实习的,考虑到其毕业求职的连续性,可不必参加以上企业的实训,但需由所在证券或期货公司出具已在本单位实习的证明(必须是证券或期货类公司,其他单位的实习证明不予认可),于周四(2011.6.16)上午之前交本班学委,学委下午16:00前交张建宝老师,同时9月份开学第一周上交企业的实习鉴定;09级同学则需全部参加以上企业的应聘,以了解行业动态,熟悉行业需求。
4、学生应聘和企业面试皆在现场举行并即时确定结果,因此要求同学们在听取企业宣讲的基础上认真考虑参与应聘哪一家的企业,参与应聘某企业并被录取后,将签字确认,不得再参加其他企业的应聘。
5、以上企业向经济学院提供在本企业进行实训和实习的同学名单,并负责考核工作,于实践周结束之后向经济学院提供每位同学的考核鉴定,作为实践周的成绩依据。每位同学需至少在企业实训和工作满两周,两周期满之后可再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是否继续留在企业进行实习,为将来专业学习和求职就业进行储备。
6、申请大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行动计划的08、09级证券期货专业的同学,需按照以上要求参与实践周。科研项目可在实践周之后自主开展。
7、未遵照以上要求的08、09级证券期货专业同学,实践周成绩以零分计。
8、08、09级其他专业的学生,如对证券期货行业抱有浓厚兴趣和明确个人发展规划的,可以参与本次应聘,如被录取并按照要求完成实习实训,计为实践周成绩。 

经济学院证券期货教研室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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