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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教师填写开题报告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1-05-24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1.正常完成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的,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的时间填写应为“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15日”这一时间段之间的任一时间即可;(见附件的“开题报告”)
院系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安排答辩教师填写本组答辩学生的“院系毕业生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填写,指导教师如果发现自己指导的学生的“院系毕业生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没有填写,请直接找该学生所在的答辩小组组长。院系盖章下的时间填写应为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2日这一时间段之间的一个时间。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安排本组答辩老师填写。
      2.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的,即参加匿名评审的论文,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的时间填写应为“2011年3月7日——2011年3月11日”这一时间段之间的任一时间即可;(见附件中的“开题报告(匿名评审学生用)”)
     院系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安排答辩教师填写本组答辩学生的“院系毕业生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填写,指导教师如果发现自己指导的学生的“院系毕业生论文指导委员会意见”没有填写,请直接找该学生所在的答辩小组组长。院系盖章下的时间填写应为2011年3月14日——2011年3月18日这一时间段之间的一个时间。由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安排本组答辩老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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