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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关于启动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新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20 添加时间:2013-10-11 15:22:21

 

各位老师: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请各院部教秘通知任课教师在教务处开始排考前登录学生学业事务系统(http://saas.bwu.edu.cn)(以下简称系统)设置“成绩系数”并按时提交试卷。 

一、考试方式设置 

1、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的工作”下的“成绩系数设置”菜单。 

2、教学班成绩系数设置: 

a)“学期”:在下拉菜单中选择“2013年秋季学期”。 

b)“成绩类型” :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百分制”或“五级制”。 

c)“形成性评价”:勾选“平时成绩组份”,按照实际情况勾选一项或多项并录入相应组份对应的“评价方式”及“系数”。注意,请按实际需要勾选组份。若勾选了多余组份,录入成绩时容易出错。 

d)  “终结性评价”为必填项,代表期末成绩。请设置“评价方式”(即考试方式)和“系数”,如闭卷、机考、论文等。若课程考核方式完全属于过程性评价,可将其中一项考核内容作为“终结性评价”项填写,此项系数不能为“0”。 

e) 设置考试阶段,选择“期末考试阶段”或“随堂考试阶段”。 

“期末考试阶段”:笔试课程(除提前考试的笔试课程)均设置为“期末考试阶段”;同时所含行政班级数量小于或等于2的课程不得设置为“期末考试阶段”。 

“随堂考试阶段”:机考、论文、考察、实验、大作业等其它考试方式的课程以及提前考试的笔试课程设置为“随堂考试阶段”;同时所有小于两个(包含两个)行政班的课程(不区分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设置为“随堂考试阶段”。 

注意:请各门课程的相关任课教师协商后再进行成绩系数设置,以免出现不同教学班考试方式和系数不一致的情况。教务处只负责笔试课程(提前考试的课程除外)的排考,因系数设置错误导致漏排或错排等情况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考试安排(须提交考试安排调整申请表)并负责通知学生。 

3、点击“预览成绩计算公式”,检查公式显示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注意:各项组份的系数和必须为“1”。 

4、承担多个教学班课程任务的教师重复步骤2、3完成所有教学班的成绩系数设置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系数录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第六周周五) 

为 避免因系统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各位教师正常录入,请各位任课教师于10月23日之前登录系统录入并在录入成功后重新登录系统检查录入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 接在系统中修改并重新保存。10月23日之后教务处开始收集本学期期末考试评价数据,一旦数据收集完成,所有课程的考试方式、成绩系数等信息将无法修改。 未录入系数的课程无法收集到排考任务中,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试。 

2、试卷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第七周周五) 

请 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网站公布的《北京物资学院试卷首页标准格式》出题并用A4纸打印试卷,不得擅自修改标准格式,于11月1日之前将试卷(AB卷)及审查 单(不能自己打印,由教秘从卷库领取)交至各院部,教研室主任和院部主任审核并在审查单上签字后留存备查,待期中检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卷库)。 

注意:(1)系统中选择的考试方式等内容须与教师提交的试卷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2)为方便试卷印刷,请勿将试卷装订,须按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的顺序分别用曲别针别好并用审查单包裹装袋方可。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4157或4127(窦老师),考试咨询电话:4002(郝老师)。 

教务处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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