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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十二五”时期“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精神和《关于启动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物院教〔2013〕41号)》安排,现启动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形式 

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开展结项评审工作。 

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提交的研究成果、总结报告及课程数字化教学中心的资源进行鉴定,针对项目立项时设定的预期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提出评审意见。必要时教务处将根据专家鉴定结论选取部分项目组织汇报答辩,并最终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填写《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于2014年4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李老师(人文楼305,电话:89534303),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oyan@bwu.edu.cn。 

2、所有项目在4月8日前必须完成课程教学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以及其他教学资料的课程数字化教学中心的资源上网工作,便于后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网址为:http://jwc.bwu.edu.cn ,登陆后点击“进入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如遇问题请联系窦老师,电话:89534127。 

3、各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总结报告,紧密围绕改革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实施过程、实施效果以及对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展开。 

4、项目成果可不局限于教改论文、教材或研究报告等形式,必要时可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完整教学运行资料申请结项。 

三、经费拨付办法 

1、结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和项目数向各单位统一拨付经费。 

2、 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图书资料费、耗材及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不超过20%),不能有劳务费及燃油费支出。经费支出须严格遵守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杜绝假发票。所有经费报销需在2014年6月30日前执行完毕,未实施经费不再结转。

3、对审定为延期结项的项目不予资助。 


附件 2013年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通过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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