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爱心委员: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附件1)相关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费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缓缴手续。
一、学生本人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在学工系统申请。根据情况拍照或扫描相关材料上传系统。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贷款受理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2.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提供退役证书和复学单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申请认定,同时上传《北京物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
4.家庭突遭变故等其他特殊原因申请缓缴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院、学生处对学生缓缴的原因、承诺缴清期限等情况在学工系统审核,请各班级爱心委员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4日前进行汇总,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缓缴学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3598235944@qq.com。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缓缴学宿费的同学须按要求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2.请各班级爱心委员在9月14号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附件2(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由经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汇总。
经济学院组织管理中心
2022年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