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为确保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27届推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程序与内容
(一)成立推免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要求,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推免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能职责。
(二)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制定学院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经学院院务会扩大会议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与本通知同步发布。
(三)动员与组织报名:及时向学院学生传达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名额分配、申请条件、遴选流程等,做到学生“应知尽知”。学院将于8月28日正式启动推免申请报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7:00。
(四)政策宣讲:学院定于8月28日上午10点进行线上推免政策宣讲,(会议号已发送到23级班级群)。
(五)遴选评定
详见附件:经济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1.申请推免学生如对资格认定、成绩评定、推荐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2.报名及纸质(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人文楼313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8月30、31日10:00—17:00),逾期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经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