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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经济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和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现将2024年11月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第四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经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10-89534382, 联系人:郑老师。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下一条:关于2024年10月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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