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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分团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来源:经济学院    作者:  点击量:

各团支部:

为落实团中央统一部署及校团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现就各团支部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院定于3月20日正式启动此项工作,请各团支部严格遵照要求推进,确保3月26日前全面完成,并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做好相关记录。

一、抓实团员学习环节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尤其是团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研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在此基础上做好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纪律意识,践行“五个模范、五个带头”要求。

二、深入查摆问题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由团支部)要将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组织团员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重要要求分析自身差距;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检视日常行为;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开展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需总结支部纪律建设情况,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三、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支部书记、委员及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团员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交流发言,再以支部为单位总结;团员人数较少的,可按校团委统筹参与联合召开。流动团员在流入地(单位)参加相关工作,其情况和结果由流入地团组织及时反馈我院对应团支部。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序开展评议与组织评定

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以个人自评、团员互评、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展民主测评,优秀等次团员数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30%以内。团支部委员会结合测评结果和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评议等次建议,报学院分团委批准后反馈本人。对基本合格团员进行谈话教育,对不合格团员开展限期教育帮助、暂缓团籍注册,处置工作做到严肃慎重、实事求是。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与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优评先、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五、狠抓问题改进提高

针对查摆的差距不足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具体改进措施,每位团员需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院分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学院分团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并督促团员落实承诺、践诺见效。

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持团员主体地位,结合实际开展会前学习;查摆问题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严禁打卡、摆拍、作秀,严禁硬性制作各类材料、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学院分团委将对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教职工团干部将实地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分团委组织部联系。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分团委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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